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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义安·佳话传廉丨佘杰义缴“小金库”


2023-08-31 14:47 来源:义安区纪检监察网  

佘杰(1493一1585),字邦彦,号南麓,明代铜陵县顺合二耆(今铜陵市郊区大通镇)人。嘉靖十年(1531)通过选贡进入国子监学习。嘉靖二十四年(1545)参加吏部选官考试,被授湖广新化知县,次年(1546)上任,八年后归养。

佘杰任新化县知县期间,一心为民、恪尽职守、端正清廉。新化县衙有前任知县处理案件时所收的赎金七百两没有入账,衙吏发现后向佘杰报告。按理说,这是过去的钱,完全可以存作“小金库”随时自由取用,有贪念的官员可能还会将它私自分掉。但佘杰却立即将此事上报给宝庆府,希望上交此钱,最后知府指示将这笔钱登记造册,储存在县库之中,直到佘杰离任,这笔钱都分文未动,账目上也非常清楚。当时,有人知道后惋惜地对佘杰说,这个钱外人也不知道,干吗不入私囊?佘杰训斥道:“若此,吾愧郡守,如‘四知’何?”意思是,如果那么做,既对不起上官知府,又违古人“四知”(即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遗训,因此打消了劝说之人的妄念。后人称他有“四知”之清。

佘杰做新化县令只有八年,虽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不因事小就麻痹大意,也不因事易就降低要求。相反,他把谨慎、细心做事看成一种“道”,常以自撰的“学道爱人”的警语来勉励自己,又以儒家“守官守道”来约束自己。他退休时,百姓都纷纷挽留,并在当地立了“遗爱碑”来纪念他。

嘉靖三十三年(1554),佘杰向朝廷请求归养。回乡后,他头戴角巾、身穿粗衣,三十余年从不到府衙去。每天以经史学问自娱,以琴鹤山野为伴,以教育子孙为乐,年逾九十仍然坚持读书,耳目聪明,精神矍烁。去世时,他整理衣服端坐中堂,最后一次教训子孙要加强读书修行,话音未落就飘然逝去,享年92岁。他的儿子佘敬中、佘毅中在他的教育下都考中进士,成为受人敬仰的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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