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义安区纪委监委紧紧抓住“三重一大”事项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从“会前酝酿、会中决策、会后执行”等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被监督单位进行有重点的全程化、常态化监督,使各项重大决策置于“阳光”监管之下。 关口前移,“清单”监督明重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内容,严把事前报备关,如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创新监督方式,印发《关于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具体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相关监督单位及二级机构紧盯工作职责,围绕“三重一大”4类23项范畴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完善报备相关制度。 过程管控,“贴身”监督促提醒。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或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强化事中监督关,重点围绕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决策全过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进行、班子成员是否逐一表态发言等内容开展精准监督,对违反决策程序和有关纪律政策的决策事项,一针见血指出,明确提出工作建议。
跟踪问效,“实时”监督压责任。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驻点办公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着重对被监督单位一段时期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梳理研判,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是否报备、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党委(党组)负责人通报督查情况,督促监督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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