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义安区委批准,义安区纪委监委对区人防办原专职副主任胡益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胡益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胡益龙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义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益龙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