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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03-06 08:36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8日至9月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缺乏原则性、战斗性

(1)针对“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一是召开区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针对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整改。二是把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纳入基层党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自查,摸清突出问题,逐一整改落实。三是研究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实行报备制和公示制。四是充分运用“先锋在线”APP平台,实时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五是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所在单位年度党建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所在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2018年11月4日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政治性。三是制定了《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广泛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征求对区委常委会特别是常委同志个人的意见建议,同时明确要求将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照检查。2018年11月6日,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随后,组宣纪等单位也相继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均报备了有关方案。四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2015以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五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对民主生活报备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3)针对“局部政治生态受损”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天门镇、区公安分局党委相继开展了“整肃干部作风、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改活动。三是从严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实施意见》,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分职级分层次谈心谈话活动。四是精准整改。各乡镇有针对性地对村级财务管理、干部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着重查找制度、程序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五是探索建立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义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强化全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管。

2.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动作缓慢,推动长江经济带义安段绿色发展不够有力

(4)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主动不及时”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成立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在第23次区委常委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第一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三是举办了长江经济带发展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培训班。四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2018年第五个“学习日”重要内容。五是将生态文明工作作为全区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开辟了专题专栏、推出了系列报道。

对“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前,未主动结合区情研究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常态化研究环保工作。完善了区环委会组织架构和生态环保议事协调机制,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主任”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频率参加环委会及相关会议。印发了《关于区政府领导联系包保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三是网格化压实环保责任。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义安区2018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坚决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四是机制化促进考核评价。对《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行了修订,环保工作由2017年的3分增至8分。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

(5)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问题。

“经开区和东部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畜牧业污染”等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完成雨污分流规划设计。东部城区和义安经开区共建成污水管道32.6公里,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和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厂各1座。三是完成顺安河流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水质监测。2018年,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顺安河入江口)水质符合考核要求。不断压实“河长制”,辖区所有河流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明确区级总河长2人,副总河长2人,区级河长6人,乡镇级河长32人,村级河长102人。四是完成非法加工点生产设备的查封、拆除,现场已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问责到位。进一步完善全区网格化监管制度,调整充实相关网格化监管人员。五是已完成独山废弃矿坑生态修复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现场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六是出台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等,2018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5%,较年度计划目标提升11.5个百分点。同时,已完成16家已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和整改工作方案。下步,将按照年度整治任务持续推进。

(6)针对“推动产业转型成效不大”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调研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十三五”中期评估,进一步明确产业优化发展目标,明确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达30%以上,服务业占经济总量比重达36%。三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编制了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了《义安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产值47.7亿元,增长17.8%。四是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年共实施技改项目40个,完成技改投资27.8亿元,新增3家市级绿色矿山企业。扎实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大力帮扶民营经济发展。五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定期召开服务业发展推进会,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39%以上。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六是整改工作成效初显。全区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冶金化工行业占比较大幅度下降。全年三次产业占比为6.6:53.9:39.5。

3.政绩观有偏差,经济数据有水分

(7)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虚胖”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问责追责。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常委会、常务会等形式,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学习,进一步树牢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虚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通报了巡视反馈问题和部分县区统计违法反面典型案例,以案为鉴,牢记教训,实事求是地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对自查发现的项目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目前,全部项目已按照缓(停)报、修正、退库等统计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加强项目入库审核。强化信息比对,凡新入库项目一律与投资项目监管平台项目信息进行比对,确保项目名称、计划总投资等信息相符,对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入库。强化投资数据报送审核。对数据波动明显、项目投资额申报异常等及时进行查询,发现错误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专题培训、现场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五是整改成效初显。2018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在合理区间。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8)针对财政收入方面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严禁编造虚列财政收入。增强依法理财意识。集中学习了《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等文件,增强依法理财意识。边查边改。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坚决挤压虚增“水分”,源头上杜绝虚增收入现象发生。三是依法依规调整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四是实事求是编制2019年财政收入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收支预算。

(9)针对“招商引资数据虚高”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从严把好项目统计“排查关”。组织专门力量对2017年以来新入库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督查,对形象进度落后于上报到位资金进度的项目,持续加大对接服务,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因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和投资方原因等造成进度停滞的项目,已按整改要求暂停数据上报。同时,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项目统计主体责任,明确乡镇、园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全面落实项目入库“进口关”。巡视整改以来,通过预审、专题会形式对26个项目开展了预审论证,对11个项目投资事宜展开了研究,确保落户项目都能做到论证到位、把关审核到位。严格数据统计申报流程和复核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数据完整。四是扎实做好项目确认“考核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外资金统计工作的通知》,推动利用省外资金统计规定落实到位。调整完善2019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更加注重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和项目引进落户的实绩,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五是全面提升项目后期“管理关”。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数据调查统计、数据审核和完善督查通报等制度,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0)针对“对23名市管干部进行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仅7人全部答对”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巡视整改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7次,专题研讨1次,每月向中心组成员推荐3本理论学习书目。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区“学习日”活动以及相关培训班等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围绕“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等党的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组织全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科级领导成员、区直机关党员开展知识测试,督促引导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掌握应知应会知识。三是规范学习管理。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外请报告等制度,定期通报学习情况,并纳入到相关考核之中,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比较薄弱

(11)针对政府债务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先后传达学习了中发﹝2018﹞27号和中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区委第23次常委会又专题研究了政府隐性债务清理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三是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测和管理。开展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隐性债务的认定标准,逐笔核实甄别。四是壮大可偿债财力规模。通过财源培植、加强征管和向上争取,推进财政收入增长点建设,增强地方可用财力。五是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制定了《铜陵市义安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同时,继续做好系统内债务管理和化解。六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从严控制没有资金来源的新建项目,全面梳理2018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坚决防止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12)针对担保方面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全面开展在保业务梳理。三是持续加大代偿追偿工作力度。制定了风险防控整改实施方案,建立了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代偿发生后,立即启动司法程序,实现了诉讼追偿率100%,做到应诉尽诉。四是规范新增业务。在注重防范风险的同时,规范开展新增业务,做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不减。通过召开担保业务专题部署分析会、担保项目评审会,按照评审小组成员票决制度,对每笔担保业务严格按照担保流程进行项目考察、项目评审、项目票决。五是完善风险监管体系。相继出台了《义安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担保工作程序、内部岗位职责和风险监管体系持续完善。

(13)针对“群体性信访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和义安经开区分别成立了相关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全力推进业主办证。四是大力推进招商引资。积极扶持已落户企业发展壮大。五是全天候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六是信访事项化解清仓见底。七是信访事项化解举措更加精准。区乡两级常态化召开信访联席等会议,对梳理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实行区党政领导包保化解,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相关做法被《法制日报》报道。八是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健全了区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义安区信访事项“一案双查”机制。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专题学习了全国和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市网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了有关工作。三是修订了2018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了相关培训班,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四是修改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将有关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五是印发了有关通知,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六是制定出台了有关制度、规则,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5)针对“日常监督缺失”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加快推进改革。我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已上报。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统筹解决。三是开展联合执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后,区委立即组织区文旅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联合大检查,共查处违规经营户7家。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和依据》,依法依规界定各职能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全区文化市场管理科学规范。

(16)针对“主阵地重建轻管”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坚持立行立改。自省委专项巡视组反馈问题之日起,相关单位立即停止刊发所有商业广告,已经签订合约的按照法律法规终止了合作协议。三是加强政策学习。相关单位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问题整改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四是开展全面整改。开展了媒体广告业务大排查。对各乡镇“小片网”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目前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选用干部不规范

(17)针对“征求意见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将调整团区委班子成员时征求团市委的复函归入干部文书档案,对当时拟提任原区监察局党外干部考察对象补充征求区委统战部意见,未发现影响提拔使用的情形。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前置征求区纪委意见,在确认考察对象后书面征求6个“一票否决”部门意见,并及时归档征求意见材料,实行一人一档。四是修订完善了《义安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征求意见工作。

(18)针对“考察程序操作失范”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举办了全区组工干部培训班,就干部考察、文书归档等工作程序进行了专题培训。四是在干部动议及考察阶段,了解干部年度考核及平时考核情况,在干部考察时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将考察结果反映在考察材料中。五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开展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注重加强对干部进行经常性考察了解。

(19)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对不符合规定党政分设、违规设置常务副职和保留待遇的干部进行了调整规范。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举一反三,重点对违规党政分设、违规职务设置、以挂代任、违规设立专职或非领导职务兼任党组成员等变相超职数配备问题进行了整改,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全面核定全区现有科级领导职数,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按政策要求规范相关部门领导职数设置,防止新的干部超配情况。

8.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

(20)针对“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开展了基层党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单位针对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完成了查摆和整改。三是印发了《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分7个领域确定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和创建标准,拉伸党支部建设标杆。四是加强党建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机关党务干部、村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五是推广老洲乡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率82%。

(21)针对“基层党组织管理缺位”问题。

一是对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实施分类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出台了《关于离退休人员党组织书记发放工作补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进行了补助。三是结合“党员活动日”,落实每月一主题,安排好离退休党组织党日活动,充分利用“先锋在线”APP,对组织生活进行纪实。

(2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违规发放补贴予以清退。二是结合基层党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区所有村(社区)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中有关违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四是严格执行“6+4”工作法,及时督促村和社区落实好财务审批、审计和公开等制度,通过规范程序控制违规发放误工补助的问题。

(23)针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

一是对2名违规发展党员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调研排查,印发发展党员调研排查清单,实施一党员一清单制度。对乡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普查,对区直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抽查。三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分别举办机关党务干部、村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增强纪律意识。四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积极开展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审,严把党员发展审核关口。五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议。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24)针对“有的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顶风违纪”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加大典型问题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区民政、环保等单位结合本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根源,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对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多次开展明察暗访;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续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000余条,使廉洁从政警钟常敲常醒。四是印发了《关于违规公务接待持续整改再加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决遏制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五是印发了《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及“一岗双责”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5)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肃问责了相关人员并收回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在全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和2019年预算编制会议上安排专家讲解财经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进行重申、强调和规范。认真抓好公车改革、交通费补贴等各项财务制度执行,严把审核关、审批关。四是强化长效监督机制。结合全省规范津补贴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在69个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取了8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10.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较为突出

(26)针对执法监管不作为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并处理到位。二是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开展了自查自纠。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及验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区、乡、村三级监管体系。三是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国土部门分析梳理出履职尽责不到位、项目监管缺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岗定责,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四是对2015年以来反映执法监管“为官不为”的信访件、问题线索进行复核复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执法监督“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五是完善问责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不作为”“慢作为”监管措施和手段,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27)针对推动工作慢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靶向整改。钟鸣镇开展了“为官慢为”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镇村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区法院开展了“为官慢为”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活动,同步出台了请销假、绩效考核等制度,将“慢作为”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三是实施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四是压实责任。印发了《义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将乡科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考核,激励党员干部干事作为。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8)针对“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

一是责令29家单位结合本单位违纪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已梳理2017年未将被函询事项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说明的党员干部,除区教体局一名非领导班子成员外,其他8名领导干部均在其所属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函询事项说明,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对2017年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函询说明的现任“一把手”或担任过“一把手”的党员干部,责令分别向区委作深刻书面检查。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前车之鉴》发放全区各单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四是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五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丰富党内组织生活。

(29)针对“巡察工作缺力度”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对区委巡察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梳理,相关人员空缺结合机构改革同步补充到位。持续强化巡察干部业务学习,先后安排多名巡察干部参加相关巡察工作培训班。三是出台了《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规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理。加快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四是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对一届区委前三轮巡察的17个区直单位和16个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被巡察单位自查自纠,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五是强化制度规范。出台了《被巡察单位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关于规范巡察准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水平。

(30)针对“‘纪在法前’未落实”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坚持依纪依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全面梳理相关问题并认真查找症结,明确在今后案件查办中严格执行“先处后移”规定。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促进纪法衔接,从公、检、法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重大疑难案件审理专家咨询小组,确保“先处后移”准确及时。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中开展“岗位大练兵”专项活动方案》等文件,把“先处后移”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查调查案件精准性。五是严格制度规范。制定出台了《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对“先处后移”进行约束规范,确保每件涉刑案件都做到“先处后移”。

1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31)针对“‘三转’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针对相关乡镇存在纪委书记分管行政工作问题,立行立改,目前全区8个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已全部调整到位。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二轮清理后又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区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对与纪检监察完全无关的工作全部退出。四是印发了《关于重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得从事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工作的意见》,并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32)针对“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高位组织推进。区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部署安排,直接协调解决整改中的具体问题。三是集中力量办公。迅速成立案件复核组,开展执纪审查分析,拟定《义安区纪委案件复核工作方案》。四是认真开展复核,并形成2015年以来科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复核专题报告。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六是着眼长效规范。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关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办法(试行)》。严把立案关,对立案条件不具备的不予立案,以“第一种形态”处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

(33)针对“问责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已对相关案件问责情况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增强问责追责的警示作用和社会效果。二是把握好问责尺度。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追责。三是针对个别典型案件,已督促有关乡镇进行自查自纠,剖析成因,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开展执纪问责力度再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对相关单位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卷宗材料进行梳理。相关单位制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六项机制》,从党纪党规学习、组织生活会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立规立矩。五是加强问责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义安区纪委监委加强追责问责工作办法(试行)》,建立责任落实、催办督办、报告通报、责任追究等四项机制,对追责问责的线索来源、工作情形、问责方式、处置轻重等进行规范,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严重,廉政风险大

(34)针对“应招标未招标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深入剖析,立即整改。东部城区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细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梳理核查未招标项目,厘清项目名称、内容、合同价等基本情况,并按工程建设、设计服务、监理服务予以分类。三是积极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以市委、市政府将义安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监管机构进行整合和划转为契机,根据《推进义安区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对现行采购招标管理政策进行了系统学习和工作对接,全面提高业务和监管工作水平。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印发了《义安区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义安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制度化明确采购方式和方法,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采购过程管控。印发了《义安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义安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5)针对“工程变更随意性大”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认真梳理审计决算价超中标价项目情况。对巡视反馈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类。三是加强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监管。加大项目报批审查力度,在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和拦标价审查时严格把关,做到项目“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变更”制度,严格履行先审批后变更程序,对不符合工程变更管理有关规定的工程变更,一律不予确认。定期检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2018年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通报。四是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制度。对原《铜陵县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义安区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规定》,进一步界定了工程变更范围、报批程序、建设和参建单位职责等,从源头上防止工程随意变更。

(36)针对“工程招投标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问责追责。二是区住建局党委结合“党日”活动和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市公管局统一部署,2018年10月至12月,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工程项目领域招投标管理专项整治,对2009年以来全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建、市政、交通等招投标项目进行了系统自查。对东部城区存在的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印发了《义安区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义安区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等文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义安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严格推行跟踪审计。五是加大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制定出台了《义安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义安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六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018年11月9日,区政府与市公管办签订责任书,即日起依法应进场交易的项目全部进场交易,压实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加强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4.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37)针对“2015年区社保局原职工张某贪污挪用社保资金”问题。

一是强化执纪问责。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解聘。二是畅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开展“信访大起底”活动,认真梳理涉农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7件、了结1件,正在核查6件;同时,对有关乡镇村干部套取挥霍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和集体资金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了“以案查险”活动方案,编印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建立了社保基金财务管理、财务岗位控制、内部监督检查等制度。四是制定了《关于开展2018-2020年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2018年以来,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7起1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诫勉谈话处理1人。五是巩固“五务公开”制度成果,针对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村务、居务公开信息1.1万余条。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5.问题整改不彻底

(38)针对“区发改委原主任在上轮巡视问题整改期间上报享受职务职级并行工资待遇”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二是对前期不当行为进行了纠正,已将该同志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时间延迟两年。三是制定印发了《义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对“编制美好乡村2013年度规划时未公开招标”问题。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全面核查项目。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我区进行了全面核查。同时,举一反三,将存在同类问题的2018年10个美丽乡村的建设规划编制项目也纳入核查整改范围。三是结合全面核查,认定承包内容与发包内容是否一致。四是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我区已暂缓支付部分未支付资金,严格按照复核后的设计量完善相关设计合同签订手续。五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规划设计、地勘等项目招投标流程的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从2019年起,全区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的建设规划编制招投标工作由建设主体牵头负责,各建设主体将提前谋划,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设计单位。

16.存在边改边犯问题

(39)针对“‘镇村资金监管不到位’‘16个单位超编72人’”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对在2016-2018年巡察及相关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三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举办了2018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廉政教育和财务业务培训。四是开展了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抽查了20个村,发现财务管理问题56个,已完成整改50个,正在整改6个。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组织清理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五是加强乡镇、村财务制度建设。各乡镇共梳理出2016年以来出台的财务制度22项,修订完善各项财务制度8项。印发了《义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六是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乡镇作为一个区级预算单位模式进行改革。顺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与乡镇国库集体支付改革有机衔接。七是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落实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有计划地对所有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对“16个单位超编72人”问题。一是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二是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从严落实“三个严控”措施。2018年以来,无一例外地人员调入和超编单位进人行为。三是加强统筹,盘活编制资源。不断盘活编制存量,推动编制资源合理流动。四是加大从划编和超编单位选调领导干部的力度。五是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消化超编人员。第一时间为退休、调出我区的22位同志办理出编手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8814805;邮政信箱:铜陵市义安区南湖路1号;邮编:244100;电子邮箱:tlx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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