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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铜陵市义安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02-01 09:39 来源:义安区纪检监察网  

 

立足新起点 牢记新使命

不松劲 不停步 再出发 推动新时代义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铜陵市义安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21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铜陵市义安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回顾总结我区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区委书记汪发进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建立“三查三问”[1]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蹄疾步稳推进体制改革,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监督检查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把“两个维护”[2]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围绕三大攻坚战[3],紧扣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办长江铜陵段“10.12”重大污染环境、“4˙18”长龙山二期地质环境整治工程、南湖地块非法倾倒等环境保护领域追责问责案件3起,立案审查调查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警示谈话2人,提醒谈话1健全完善“两个责任”[4]监督考核机制,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巡视巡察整改等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2018年初,15家单位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在区纪委全会上公开述责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严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意见回复关,1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638人次。

  1. 凝心聚力抓融合,以健全制度促进监察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监委组建挂牌和人员转隶等工作,积极推进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对接。改革后,依照《监察法》规定,将行使公权力的六类人员[5]全部纳入监察对象范围,监察对象大幅增加。扎实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印发《关于加强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设置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全区51家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制定《义安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细则》《义安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同时,通过选调、比选方式充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力量。始终紧扣“全面融合”主线,通过人岗相适交叉定岗、谈心谈话、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增进转隶、新进人员在思想、感情、工作和业务上全面融合。

    (三)夯实基础重规范,以担当作为促进巡视巡察质量不断提升

    认真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为期2个月的“政治体检”各项任务。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区纪委监委牵头的37项整改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修订完善37项规范性文件制度,编印《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铜陵市义安区纪委整改成果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汇编》,巩固整改成果。全力推进区委巡察工作。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配备9名巡察干部。印发《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和《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将176个单位纳入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对象名单。2018年开展三轮巡察,涉及29家区直单位和6个行政村,发现问题479个、问题线索30件;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6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45个、问题线索17件。健全巡察制度体系,出台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配合巡察的1+N工作规则,印发关于规范巡察准备、报告、反馈和整改等工作意见。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以集中整治促进作风建设成果巩固发展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6]、加大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2018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诫勉谈话10人,批评教育、约谈7人,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三查三问”为抓手,对照4大类16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调研活动。开展违规公务接待持续整改再加力、办公用房清理专项行动,给予诫勉谈话7人、警示谈话5人、提醒谈话17人,制定完善制度10余项。重点加强节假日明察暗访,对57台公务用车使用情况、11起购置购物卡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立案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开展2018-2020年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13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1人。开展“扫黑除恶[7]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对天门镇蟠龙村寻衅滋事案件涉案党员刘来发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通报曝光。

    (五)齐头并进强监督,以抓早抓小促进党的纪律建设持续加强

    深化日常监督。结合区情实际出台《精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8]办法(试行)》,抓早抓小,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全年共实践“四种形态”146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127人次,占处置总数的86.99%。协助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实施意见》,开展党内谈话3201人次。会同区委组织部出台《义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暂行办法》,把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9]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编制警示教育读本《前车之鉴》发放给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全区各级党组织安排党课54场次、辅导报告70场次、瞻仰活动56场次,重温入党誓词106场次。强化廉政教育。创新开展“5.10思廉日”廉政主题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主动学廉、思廉、践廉。督促8名被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函询事项进行说明,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持续打造“义安廉田”“廉田专栏”等廉政文化平台,让纪律教育深入人心。

    (六)高压惩腐零容忍,以从严执纪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稳步提高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04件,立案114件,结案108件,党纪处分67人,政务处分27人,给予党纪政务双重处分17人。根据市纪委指定,先后办理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鲁海兵、金典典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汪志等违法违纪案件,对7人采取留置措施[10]开展涉村信访举报问题“大清理”工作,对2013年以来69件涉村信访举报问题转办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做到件件有结果。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移送案件线索19起,转立案19人。制定《进一步规范协作区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协作区建设。巩固完善信访举报案件质量评价和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机制,全年召开14次区管干部问题线索排查会,排查问题线索210条。探索建立专家会商制度,不断提升纪法衔接实效。

    (七)忠诚履职强素质,以严管厚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鲜明形象

    持续深化“三转[11]。聚焦主责主业,退出16个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开展乡镇纪委书记分工专项督查,重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能。加强素质提升。2018年,全区760人次参加“岗位大练兵”和跟班学习活动,选送21人次参加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能力不断增强。强化自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修订区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不断提升常委会决策水平。深化周报告和月调度工作机制,编印11期《义安纪检监察信息》,强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横向交流。健全内控机制,修订完善《监督执纪“十不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管,坚决防止“灯下黑”。2018年,共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四风”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现象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日常监督手段和机制不够健全;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理解不透、思路不清晰,综合运用纪律和法律的能力亟待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12],坚定“四个自信[13],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1. 提高站位、严明规矩,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对改革创新、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对空泛表态、执行不力、得过且过的严肃问责,确保政令通畅。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5.10”思廉日廉政“主题日”作用,通过纪检监察网、廉田公众号、专栏等媒体,展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不断强化纪律教育。

  2. 统筹安排、持续深化,不折不扣推动体制改革落地生效

    推进派驻机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划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评力度。加强对派驻工作的统一领导,在赋予派驻组相应权限的同时,明确责任,理顺关系,督促派驻机构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真正展现权威和优势,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深入学习研究《监察法》和配套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将试点经验转化为实践措施,实现试点工作由实践探索迈入依法履职、持续深化新阶段。

    探索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管住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严格对照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尝试区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的试点工作,根据监察法授予的权限,赋予乡镇纪委相应监察职能,真正做到“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

  3. 有责必担、失责必究,坚定不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细化责任清单、述责述廉、“一案双查[14]等制度,强化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实施意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告诫。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意见》要求,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并对谈话对象、谈话次数、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在“应谈必谈”“应谈尽谈”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主动性、家常性、交流性谈话,确保谈心谈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深入人心。探索“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机制,以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抓手,带动“一岗双责[15]落实落细。

    推动落实监督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拓展监督模式,力求严密高效。按照《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规定,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八小时以外”监督结合起来,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管。推进巡察监督形式多样化。建立健全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做到以巡察促整改、促制度建设、促作风转变。推进派驻监督优势最大化。建立健全督促整改、提出问责建议等相关制度,持续传导压力,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派驻组无问题式约谈办法,并将约谈情况纳入派驻组考核范围。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抓早抓小,层层设防,使监督长在,形成常态。

    (四)巩固深化、提质增效,有力有效推进巡察工作纵深发展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准确把握“六围绕一加强[16],细化政治巡察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着力查找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七个有之[17],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强力推进巡察全覆盖。认真贯彻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组织开展3-4轮巡察,重点巡察村和社区党组织,实现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全覆盖。聚焦重点,注重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创新巡察方式,注重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适时开展“机动式”巡察[18]和“回头看”,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巩固深化省委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推动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加强督查督办,实行动态跟踪,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优先核查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五)聚焦关键、规范程序,力度不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纠正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整顿“勾肩搭背”亲而不清、“谈商色变”清而不亲等问题。深入开展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成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问题排查清理整顿,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依规依法规范审查调查。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对谈话场所安全管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要求,推动形成监察权、检察权互相配合、相互衔接、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锲而不舍、一抓到底,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分类施策、精准施治。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对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

    扎实开展“慢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活动。找准“风形”、分析“风源”、关注“风向”,对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综治维稳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推动不力、慢作为,对群众合理诉求不解决、不担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已经发现和掌握的慢作为、不担当的,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追责问责,以作风建设的新突破推动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19],在判断是否容错上,重点看动机态度是出以公心还是缘于私利;看客观条件是难以预见还是胡干蛮干;看程序方法是科学民主决策还是个人一意孤行;看性质程度是一般性失误还是违纪违法;看后果影响是整体可控还是影响恶劣;看挽回损失是主动补救还是放任不管。对符合容错情形采取免责、从轻或减轻处理。同时,对“关键少数”受到举报经查不实的,在征求本人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澄清。用好容错结果,让关心关爱措施真正落地见效,着力解决“怕出错”“不敢为”等担当不足问题,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小微权力,开展村(居)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从严提升村干部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带头严守规矩、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树立形象。巩固“五务”公开[20]监督机制建设成果,对涉及侵犯农民利益中农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涉农项目管理出现的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查严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21],落实联点包案、内外协作等制度,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村霸”“涉黑涉恶”的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严管厚爱、加压提能,稳扎稳打推进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建,将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注重干部能力培养,围绕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政策水平、增强实战能力,通过干部轮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严格自我监督制约。加强自我约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安排,扎实开展“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深化年活动,培养并运用精准思维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精准有效监督。紧盯关键环节,集中发力、攻坚克难,提升监督效能。创新监督方式,借助科技优势实现监督的快捷、准确、高效。明确监督方向,把调查研究作为重要抓手,深入基层和实际,发现问题所在、找准监督方向。精准执纪审查。推进纪法贯通,精准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建立完善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体制机制,规范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工作规则》依规依纪履职。健全完善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凝聚反腐合力。精准问责处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宽严相济,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同志们,砥砺奋进筑梦新时代,不忘初心再铸新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奋力推动新时代义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关名词解释:

  1. 三查三问:检查政治上是否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对政治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检查工作上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安徽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检查作风上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该省实施细则,重点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

  2. 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 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范。

  4. 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5. 六类人员: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

  6.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7.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由党中央部署,针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治理行动,共开展三年。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和全面整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社会环境明显,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

  8. 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9. 八小时以外监督: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其他时间的监督。

  10. 留置措施:《监察法》规定的对监察对象进行监察调查,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的一项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11. 三转: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12.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3. 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4. 一案双查: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15. 一岗双责: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16. 六围绕一加强:巡视巡察中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并加强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17. 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存在的一些腐败行为的概述。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8. 机动式巡察:闻风而动、出其不意,发挥“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的灵活优势进行巡视巡察,做到精准聚焦指向、精准发力突破、精准运用成果,形成巡视监督随时在身边、巡视利剑时刻高悬的震慑新常态。

  19. 容错纠错:由于干部队伍中存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或“不敢作为”的情况。这就要求政府在行政层面要存有宽容,建立容错机制,让干部“能作为、敢作为”。

  20. “五务”公开:村务、居务、校务、院务、企务公开。

  21. 黑恶势力“保护伞”: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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