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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在中共铜陵市义安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03-27 15:23 来源:义安区纪检监察网  

 

永葆初心本色 恪守担当使命

奋力推进义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铜陵市义安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326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我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工作任务。刚才,委书记汪发进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区纪委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积极有为、狠抓落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取得新的成效。

  1. 严明政治纪律、合力共为,“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监督检查护航发展大局,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生态环保、金融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办润东实业公司建设项目违规审批、违规建设及区融资担保中心违规担保案件,问责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对66名区管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360人次,对4名人选提出暂缓、不宜推荐建议。岁末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科学精准有效实施监督,共组织督查334次,累计发出督查专报7期、问题交办单45期,341个问题点对点交办整改到位;少数值守人员脱岗、失职等违反防控相关规定的问题予以通报、问责统筹把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围绕复工复产、“四送一服”等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二)聚焦精准发力、纠偏治短,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纠治“四风”持久有力。扎实推进“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排查问题238个,制定措施463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深入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区本级发文、会议、考核等事项均下降四成。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构建“专项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舆论监督”的立体化监督格局。抓住节假日等关键时点,全年开展明察暗访1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通报曝光7起10人。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强力有效。聚焦民生领域22个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摆问题67个,完善相关制度11项。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共排查2012年11月以来人防系统4个方面13个问题。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建立健全“联点包案”“三长签字背书”、线索双向移送等5项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刘园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公职人员,推动惩腐破“网”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同向而进。区纪委监委共排查线索88件,查否了结51件,立案34件,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彰显特色,巡察监督有序推进。巡视整改落细落实。协助区委牵头抓好省委巡视反馈的11个问题及巡视整改专项检查反馈的4个问题整改,办结省委巡视组移交13件问题线索和118件信访件,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巩固省委巡视区纪委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出台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办法》等工作制度37项。区委巡察高效推进。配强配齐巡察队伍,完成一届区委第六、第七、第八三轮巡察,共巡察单位党组织114个,截至目前,区本级巡察覆盖率达93%。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制度,出台《区委巡察整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交叉巡察彰显合力。完成十届市委第七、第九轮县区交叉巡察各项工作任务,先后与枞阳县、郊区组建县区交叉巡察组开展两轮交叉巡察,对6家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77个,问题线索7件。

    (四)落实监督首责、树正导向,规矩意识有力增强。聚焦监督首责,日常监管有“硬度”。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实施意见》,全年开展各类党内谈话2400余人次。加强对各单位履职尽责、权力使用情况的监督,对16家区直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8份。精准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共处理95人,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74人,占处理总人数的77.9%。坚持严管厚爱,干部关怀有“温度”。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用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关爱机制,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工作激情。突出“小微权力”监管,大数据监督有“张度”。深化推进村务、居务、校务、院务、企务“五务”公开监督机制建设,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7月4日,《人民日报》“老观村的村务公开之变”为题专题报道我区村务公开监督的有关做法。着墨廉政教育,正面引导有“维度”。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第二届“5.10思廉日”系列活动,8个乡镇党委书记通过微信公众号推介全区21个廉洁文化景点,共同绘制2019版义安廉洁地图,发放《清风相伴 廉行义安》《廉政书画图册》500余册。活动期间,全区开展知识竞赛、廉政党课、青年宣誓崇廉、家风家训故事分享、微视频廉播等活动60余场,万余人参与,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深化体制改革、先行先试,治理效能不断优化。率先实现监察职能“全覆盖”。在全市率先试行监察职能向村镇延伸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义安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赋予乡镇部分监察权限,整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力量,推动形成全覆盖、无死角、无禁区的监察体系。全力构建协作区工作“新格局”。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协作区,从制度约束、运行模式、对口指导上进行规范,构建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纪检监察室指导,协作区成员单位纪委、纪检组领办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协作新格局。不断探索派驻监督“新模式”。创新“无问题式”约谈、“一周一警”等工作举措,强化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加强队伍建设,11名优秀干部充实到派驻一线,制定下发《义安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暂行办法》,队伍管理更加规范。2019年,派驻机构共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六)聚力惩戒腐败、宽严相济,治本功能成效显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从严执纪巩固压倒性胜利。2019年,区纪委监委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81人(次),受理信访举报26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4%;立案87件其中科级干部21人),同比下降23.7%;结案79件,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其中科级干部17人依法行使监察权,用活用好12项调查措施,全年共留置18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受市监委指定管辖查办铜陵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高芳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件;严肃查处区江砂办工作人员查林生通风报信、内外勾结、为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对义安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正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予以审查调查,形成持续有力震慑。制度保障推动“不能腐”自觉。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年召开区管干部问题线索排查会13次,排查问题线索149条。出台《义安区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反馈办法》,对实名举报件实施受理、调查、办结“三次反馈法”,强化反馈过程管理,中央纪委领导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班上对这一做法点名肯定。协助区委抓好“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印发《关于以杨锡怀、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督促9名被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函询事项进行说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七)抓好主责主业、正人正己执政底色愈加浓厚。立足解民忧抓实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8个专题开展3次集中研讨,结合“五访五带”牵头开展5项重点调研。健全领导班子带案下访长效机制,对65件重点重复实名信访件包案销号,办结26件,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立足强自身抓严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走读式”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和内部监督;优选聘请10名首届义安区特约监察员,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把脉会诊”,建言献策,有效发挥外部监督作用。立足提素质抓好业务培训。全年抽调2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强化以案代训;通过视频讲堂、学习周、知识测试形式开展业务学习,推出首届“最美义安纪检监察人”评选活动,选树12名身边典型,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依然艰巨,减存量、遏增量的压力依然较大,少数公职人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依然存在;“四风”问题禁而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一些部门仍有发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践与思考不够。这些问题,对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实现义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标兵意识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坚守初心使命,以管党治党为立足点,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坚持思想引领。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推动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监督首责,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监督机制,丰富拓展监督内容,提升政治监督实效,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开展精准监督,督促公正、依法、廉洁用权。

    (二)坚持惩治蝇蚁,以维护民利为出发点,不断厚实党的执政根基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巩固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深化治理“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用好带案下访、开门接访等制度,对解决民生问题推动不力、推诿扯皮、办事不公等行为严肃问责,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让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从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精准查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化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打防并举,围绕“长效常治年”建设,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同步立案、联合办案等机制,整合办案力量,不断拓展“深挖根治”成果,推动构建“长效常治”机制,纵深推进“打伞破网”。 

    (三)坚持深化改革,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着力释放基层治理效能   

    发挥体制改革的功能性和优越性。协助区委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促进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贯通协同、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深化探索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全面推开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完成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成立、人员配备等工作,建立健全配套管理制度,有效整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在村(居)成立监察组,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的工作关系加强制度授权和政策支持,探索级监督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派驻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约谈、定期报告、执纪办案工作指导制度

    提升日常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主动与监督对象谈心谈话。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强化权力运行的可控性和制约性。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部门和行业,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聚焦“小微权力”,深化运用“五务”公开监督平台,督促财政、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开事项审核把关和实时监督力度,有效压减权力行使任性空间,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标本兼治,以专项治理为突破点,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基层减负要求,持续巩固“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力戒“十重十轻”,从实处着眼、以实干考量,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加强对营商环境、园区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落地、环境保护以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具体表现。加强与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防范查处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新动向新表现,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党的十九大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对“四风”问题的分析研判,认真查找权力运行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部位,完善问责“双约谈”机制,对问题多发或纠治工作不力的单位约谈“主体责任”,也约谈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规定,提高整改实效。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

    (五)坚持统筹谋划,以整改成效为主攻点,切实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

    蹄疾步稳推进巡察监督。组织开展第九、第十两轮常规巡察,实现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结合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群众信访等情况,有重点地选择部分已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紧盯“关键少数”,围绕“四个落实”,督促巩固整改成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专项巡察、县区交叉巡察,与上级巡视巡察保持联动。

    重心下移加强工作协作。力量下沉,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把下沉了解作为巡察的规定动作,深入田间地头,深入为民服务、行政执法一线单位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限时办理,“短平快”解决,推动形成“四个全覆盖”有机统一的权力监督格局。

    压实责任强化整改成效。巩固十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推动整改落实常态长效,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完善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探索建立群众可参与、可评价、可监督的整改机制整改情况通报、公开力度,主动接受评价和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的动真碰硬、严肃问责。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矩,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六)坚持高压惩腐,以固本强基为着力点,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从严执纪保持高压态势。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减存量、遏增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部署,深化开展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等领域的腐败,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互配合、互相制约。注重建章立制,对内控缺失、风险防范空泛化问题,督促重点单位扎牢制度笼子,堵塞漏洞。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容错纠错激发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进一步转变监督执纪理念,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审慎问责。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完善容错纠错制度,让容错纠错机制发挥治病救人功效,让“错者”知错能改,“病者”药到病除,“失误者”不失去干劲。建立健全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以现场通报会等多种形式为干部澄清正名,释放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努力以组织对干部的担当推动干部对事业的担当,让想干能干会干者都能干成事,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推深做实党风廉政教育。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区委以新的举措和办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持续打造“5.10思廉日”廉政文化品牌,不断发掘、梳理、总结廉文化资源,充分运用《今日义安》廉田专栏、义安纪检监察网、义安廉田公众号等媒体,创新角度、扩展维度,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七)坚持加压提能,以自身建设为落脚点,全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模范抓好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增强监督质效,提升治理效能”主题年活动,在政治定位、监督全覆盖和监督效能上求提升,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以提高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履职能力为重点持续深化“三转”,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组织治理能力。

    切实提高工作本领。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轮岗交流、“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活动,增强干部政策把握能力和纪法运用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提升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怀、关爱力度,大力选树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提升境界情怀,增强斗争勇气,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履职。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高标准建成天门镇、东联镇谈话场所,严守办案安全生命线。严格依照上级纪委监委指导意见,完成纪检信访接待场所建设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积极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铁军。

    同志们,梦想承载希望,奋斗成就未来,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永葆初心本色、恪守担当使命,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实现义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严强转”: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

    [4]黑恶势力“保护伞”: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5]扫黑除恶:由党中央部署,针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治理行动,共开展三年。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和全面整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社会环境明显,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

    [6]巡视巡察全覆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7]“一岗双责”: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8]“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9]容错纠错:由于干部队伍中存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或“不敢作为”的情况。这就要求政府在行政层面要存有宽容,建立容错机制,让干部“能作为、敢作为”。

    [10]“小微权力”: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服务权力。

    [11]“五访五带”:指访农村,把束缚乡村振兴的症结带回来,访社区,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带回来,访企业,把困扰实体发展的瓶颈带回来,访学校,把制约兴教育人的弱项带回来,访园区,把钳制平台壮大的短板带回来。

    [12]留置措施:《监察法》规定的对监察对象进行监察调查,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的一项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13]“三个以案”: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14]“走读式”谈话: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谈话等执纪审查过程中,进行的一种谈话方式。通常是在特定地点,当日不能过夜,由办案人员与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把情况说清楚,谈完话后被谈话人可以回到家中正常工作生活。

    [15]监察监督: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执法情况以及违法乱纪行为所进行的专门监察活动。

    [16]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17]“五务”公开:村务、居务、校务、院务、企务公开。

    [18]“十重十轻”:指重“说功”、轻“做功”,重“留痕”、轻“留心”,重“加码”、轻“减压”,重“面子”、轻“里子”,重“问责”、轻“激励”,重“热度”、轻“恒温”,重“和气”、轻“斗争”,重“套路”、轻“新路”,重“出彩”、轻“出力”,重“发展”、轻“党建”。

    [19]交叉巡察:运用巡察主体交叉或巡察内容和范围交叉的方式促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巡察工作方式,交叉巡察是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的制度安排。

    [20]“四个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的监督新格局。

    [21]“三不”体制机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2]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23]三转: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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