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区人力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1月19日向原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机构改革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承接原区人力资源局党组整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领导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事项改到底、改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整改时限。
(三)推动整改落实。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的每个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对整改措施分项完成销号,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把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建立党组会会前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习研讨。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集体讨论、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开展了1次理论知识测试,参加了1次党纪法规学习教育网上测试。三是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为载体,系统全面学习《党章》、《宪法》。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一名专门党务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党务工作,组织党建工作者学习党建政治理论,提高理论素质,按照要求制定“党日”活动计划,并正常开展党日活动。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互相之间,班子成员与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之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意见和建议。三是凡是“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组会研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做出科学决策。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民主生活会敷衍了事”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学习周和支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会前专题座谈会,严格按照民生生活会程序和要求深入查摆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杜绝一会多用,记录混用现象。规范学习记录和台账资料,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整理。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意识形态作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重要必学专题。三是督促党组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必须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占一定篇幅。
5、关于“支部建设弱化,二级机构党支部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规范党员队伍管理,优化党组织设置,撤销公就局党支部,与机关支部合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立了3个党小组。二是将机关的党支部建设作为加强机关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指导机关党支部按照职责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机关支部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三是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五规范三满意”工作要求,查漏补缺,规范、细致记录2019年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实录,并落实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及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今年上半年党组书记已上党课2次。二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把“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7、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整改
一是规范党员发展,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发展党员,确保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对象在培养、考察、发展和转正等环节上都符合程序要求。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继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以自学为主,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警示教育。三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明确党费收缴时间、党费缴纳标准,由党小组组长负责党费收缴,现已按照季度缴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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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关于“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自查,完善内控制度,认真自查自纠,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并从制度层面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单据齐全、符合标准、范围合理,对违反规定或超标准的,不予报销。三是接受监督检查,在“三公经费“预决算表中向社会公开,接受内部和社会监督。
9、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费用超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严从紧加强公车管理,制定了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二是公务用车在非公务活动期间和节假日期间一律定点入库停放。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群众、媒体对公务用车监督。
10、关于“无依据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清退下乡补贴、禁放、文明创建补助并全部上缴财政。二是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规定,全面开展自查,逐项排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支付,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序时安排资金,对其他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进度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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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一把手五不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专项资金审批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10月,局党组召开会议,按照“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调整就业资金审批制度,由分管副局长“一支笔”审批,一把手负责审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资金退还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二是在资金管理审批等流程方面,凡涉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需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定期公开、公示。三是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1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混乱,存在多头账户”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坚决落实专户专用,统一审批、统一支出,杜绝混支混用现象。二是就业资金采购的物品大部分为就业创业工作所需,对于车辆使用、聘用人员保险,将严格按照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停止支付不合规项目。三是就业资金邮储账户,已于2018年1月注销,并将账户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由专人对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农民工保障金账户已转入保障金专户。
13、关于“财务报销附件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责令相关人员进行了清理统计,并查找招考方案、党日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完善财务报销资料。二是完善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对于财务报销资料不齐全、凭证不合法、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各项费用报销程序,按照财务部门管理规定,对各项费用报支行为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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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收入、支出相关凭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我局已经按照规定提前领取收据,并对全部考生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经核实,2015-2017年上缴金额与非正式收据明细无误。二是进一步加强出差、工作餐、办公用品报销管理。三是把好程序关,做好办公室审批、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签字的流程,层层把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再发生。
15、关于“固定资产公开采购程序未履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落实固定资产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机关程序规定,做好采购工作。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固定资产已进行了清理,按要求将办公用品列入了固定资产账目。三是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自身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范围,严把审查关,做到经办人、财务、出纳、办公室和领导逐级认真审核,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对责任人、责任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二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开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学习,开展了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三是开展“两个责任”廉政大约谈活动,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纪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班子纪实手册日常记录和保管。
17、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书记与二级机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二级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二是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八必谈”等系列制度,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三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整改以来,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和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学习,开展了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
四、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区人社局将坚持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机关工作效能的重要契机,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真正转变思维模式、开拓工作视野、提升工作实效。
(一)进一步巩固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长效工作制度,要毫不松懈地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以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精干队伍,努力开创人社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14725;通讯地址:铜陵市义安区政府副一楼;邮政编码:244100;电子邮箱:tlxrlz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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